为落实中央扶贫开发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广安府发〔2016〕28号)和《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残疾人专干专委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保证残疾人专干专委招聘规范,管理有序。现结合我街道实际,面向社会招聘4名朝阳街道残疾人专干专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智力、精神残疾人的亲属;
(三)伤残军人及其监护人,同等条件下伤残军人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聘人员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户籍条件:广安市岳池县户籍居民。
(三)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
(四)文化条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优秀伤残军人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能力条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手机APP。
(六)身体条件:应聘对象上肢和视力正常,具备入户开展“量服”工作的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相关条件要求;
2.其他不适宜担任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法定工作日8点30分至12点,14点30分至18点)。
2.报名地点:岳池县朝阳街道便民服务大厅1号窗口。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无需缴纳报名费。
4.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2)残疾人证、毕业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3)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两张;
(4)现场填写《朝阳街道残疾人专干专委招聘报名表》。
以上复印件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5.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资格审查后以笔试及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笔试、面试各100分满分,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根据笔面总成绩排名,择优聘用。其他考试相关事宜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经考核符合工作要求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参照岳池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五、以上条款由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负责解释说明。
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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